危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始,一直到2022年12月!            
            
                    
                    發布時間: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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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務院安委會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明確了2個專題實施方案、9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從2020年4月啟動至2022年12月結束。
  其中包括組織全面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化工園區、化工企業等是重點整治對象,要求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等全過程監管實施起來,確保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由此,危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始了!
  2020年4月28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專門就《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進行了解讀。
  會議中也提到,危險廢物專項治理是三年專項整治重點之一——危化品的風險防控的一個專項,將分四個階段進行。
  在危險廢物的安全整治上,《三年行動計劃》表明從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完善危險廢物管理機制和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等幾大方面進行。
  為了確保對危險廢物的全流程監管,相關單位要從多個方面建立完善管控手段:
  一是建立規范化的危險廢物清單臺賬,危險廢物分類分區貯存,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尤其是要加強對轄區內化工園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單位及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的監督和檢查。
  二是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并將相關行為在嚴肅查處的同時納入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同時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轉移聯單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險廢物流向,動態監管;
  三是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并修訂完善《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用嚴格的手段和嚴密的監管來推動企業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是處理危險廢物的末端環節,同樣也不容忽視。
  在這一方面上,《三年行動計劃》提出各地根據地區危險廢物產生的類別、數量,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或企業自行利用處置等多種方式,加強區域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同時對高危險等級危險廢物引起重視,尤其是要加快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等的研發。
  而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也要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危險等級、貯存設施、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或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方式等有關資料和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危險廢物貯存不得超過一年,嚴禁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這也意味著,在危險廢物處理領域,接下來會制、修訂一批相關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來規范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危險廢物治理的開展,促使我國危險廢物的產生量減量化,處理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4月29日,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獲通過,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明確國家逐步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加大對違法處置固體廢物行為的處罰力度,其中規定,擅自轉移危廢最高可罰款100萬元。
  新增多項罰則,最高罰款500萬元
  修訂案對部分違法行為的罰則進行了修訂,多項違法行為的罰款提升至100萬元,一些以往沒有具體罰則的行為,也加上了相應的罰則。
  《固廢法》修訂案涉及罰款的主要變更點:
  違法行為
  現行法律罰則
  修訂案罰則
  產生、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企業,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公開固體廢物產生、利用、處置等信息的;
  無
  5-20萬元罰款
  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管理所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或者危險廢物的;
  無
  10-100萬元罰款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
  無
  10-100萬元罰款
  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1-10萬元罰款
  10-100萬元罰款
  不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的;
  無
  10-100萬元罰款
  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
  無
  所需處置費用三至五倍罰款,20萬起
  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
  2-20萬元罰款
  所需處置費用三至五倍罰款,20萬起
  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2-20萬元罰款
  10-100萬元罰款
  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
  1-10萬元罰款
  10-100萬元罰款
  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
  1-10萬元罰款
  10-100萬元罰款
  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
  1-10萬元罰款
  10-100萬元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將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輸入境內的無責令退運,50萬-500萬元罰款
  未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限產或停產,50萬-200萬元罰款
  無經營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責令停業或關閉,100萬-500萬元罰款
  中科檢測具備國家認可資質,能完成危險廢物鑒別工作,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助力企業依照相關政策標準的要求完成處理工作,避免違法行為。如果有這方面的業務需求,歡迎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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